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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25年全日制统招招生章程

信息来源:  教务处(继续教育学院) 发布日期:   2025-05-21作者:  教务处(继续教育学院)

第一章 

第一条全面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,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稳定、公平公正、规范有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学校全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(学校标识码:4251051351),英文译名:Sichuan Sports College。

第三条学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。

学校办学属性及层次:公办高职专科

第五条学校隶属四川省体育局,业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。

第六条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,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,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

毕业证书颁发单位:四川体育职业学院


第二章 组织机构

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,由教务处组织实施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学院立由校领导和相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院招生工作。

教务处是学院设机构,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,工作职责主要是: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,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;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;开展招生宣传工作;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;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,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;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。

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,严格遵守高校招生“八项基本要求”“30个不得”等纪律,学院纪委、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,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规违纪行为


第三章 招生计划

院以社会发展需、办学条件、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,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。

招生专业计划录取批次招生代码(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公为准

第四章 录取原则

十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的招生政策、规定,贯彻实施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按照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要求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。

十二调档比例按照各省(直辖市)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。

第十对进档考生,实行专业志愿优先”,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,不设专业,如总分相同,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高低,择优录取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

十四体检要求:执行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及有关补充规定,一是《指导意见》中第一部分规定疾病不予录取;二是国际标准舞、舞蹈表演专业不予录取《指导意见》中第三部分第一、二、三条规定疾病者,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,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。

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,认可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,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成绩作为投档、专业录取的成绩依据。

第十六条对报考我院的往应届生一视同仁,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,但只提供英语教学,且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

第五章 收费标准及其他

第十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、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。

十八奖、贷、助、补措施

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,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、勤工助学、校内奖学金、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,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,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。

第十  学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进行招生工作。学办公室投诉电话:028-85110600


第六章 

十条学校基本信息

学校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

编:610043

招生咨询电话:028-85112962/85110054

电子邮件:sctyxyxy@163.com
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scsc.edu.cn

本章程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
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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